科创板首例!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代理投资者起诉涉科创板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
3月15日,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代理投资者律师接到上海金融法院电话通知,受理投资者诉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紫晶存储(股票代码:688086)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该案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
律师代理原告诉称,2022年2月12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0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告认为,其系紫晶存储股票投资者,因紫晶存储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经济损失,故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要求紫晶存储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4月修正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三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公司合同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紫晶存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投资者起诉紫晶存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属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应由上海金融法院一审管辖。
同时,该案也系上海金融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取消前置程序后,受理的首例未依据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裁判文书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科创板上市公司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主体,伴随注册制改革推进,中国特色证券执法体制与司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取得实质成效,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效果都有显著提高。
为强化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纠纷集中管辖司法应对,上海金融法院专门制定并发布《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组建涉科创板案件专门审判团队,发挥专业审判优势,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为构建公开透明规范的资本市场法治环境,服务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提供坚实的司法支撑。
部分内容来自于上海金融法院:《全国首例!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涉科创板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